本文共812字
藝人赴大陸發展,部分言行持續受到政府關注,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受訪時表示,對於特定配合中共對台操作的藝人,行政程序會依規定進行,若調查屬實將依法開罰。他指出,目前包括藝人歐陽娜娜等人已列為重要的行政查察對象,後續也將持續就具體事證依法處理。
邱垂正14日接受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針對藝人是否會對藝人「開刀」,指出尊重藝人到大陸發展,但是到大陸發展「往往會受到大陸相關媒體或當局要求、逼迫我們藝人在特定時刻進行政治表態」。
邱垂正說,當然尊重藝人對文化血緣尊重,或者要唱誦對岸,基本上如果沒有傷害或者消滅我方國家主權、鼓吹武力、附和轉貼對台軍演,只要沒有對台灣主權、核心利益有傷害「我們都尊重」。但他指出大陸往往在特定時刻,雙十節、總統講話,「會看到一堆、一群大陸發展藝人轉貼圖卡,甚至在軍演時也在呼應」,他認為,這些藝人有知名度、影響力,都是因為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支持、培育,「怎麼去了大陸發展後回頭來威脅這塊土地,要消滅中華民國、矮化台灣,我們認為這都非常不當」。
他表示,依照兩岸條例33-1推定,任何人、地方政府、法人、個人,未經政府許可不得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有任何形式合作行為,為何挑特定時刻轉發?這就有合作行為。陸委會要會同文化部行政查核,這是經紀公司做的還是個人行為?「我們會有一個行政查核小組,依照轉貼事實或者對外發表看法,依照行政程序做查處,基本上是了解,是否可能觸犯,違反33-1罰的錢不多,10-50萬,重點是要跟他說明,包括他也可能不知情」。
他說,藝人長期在大陸發展,大陸也可能開始引誘持有定居證、居住證,我們就要提醒,兩岸條例規定是單一戶籍制,截至目前為止都要透過勸說,同時在談「合作行為」的時候去詢問藝人,順便宣導這個。針對歐陽娜娜,邱垂正表示,行政程序還是要走完,「程序走完該開罰就開罰」,這次她也被納入查察重要對象。對於其他藝人,該有的對象都有列入,就不一一點名,會很公平進行行政程序查處。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