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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14日參與「反分裂國家法實施二十週年座談會」時表示,要充分發揮《反分裂國家法》作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定海神針的作用,繼續加強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擊「台獨」分裂勢力,推進祖國統一進程。
大陸14日北京人民大會堂二層東大廳,召開「反分裂國家法實施二十周年座談會」,由大陸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李鴻忠主持,大陸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為最高層出席官員。《人民日報》15日凌晨發布《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發言摘編。
信春鷹首先介紹《反分裂國家法》背景,稱該法是大陸重要憲法相關法,是大陸第一部專門反「獨」促統的法律,是大陸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而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周年之際,深入學習貫徹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重溫該法制定背景、重要精神,總結重大成效,具有深遠歷史意義和重大現實意義。
信春鷹稱,《反分裂國家法》是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定海神針,該法是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國家統一的法律基石。《反分裂國家法》充分體現了國家和人民追求祖國和平統一的最大誠意,為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國家統一提供了法律依據。
信春鷹並從法制面提及幾項對台措施。包括近年來大陸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依法追究「台獨」頑固分子刑事責任,充分彰顯出國家嚴懲「台獨」頑固分子的堅定立場;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於2016年、2019年兩次修改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讓台灣同胞來大陸投資經營環境更加市場化、法治化。
信春鷹稱,《反分裂國家法》是遏制「台獨」分裂勢力的法律利劍。《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明確了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三種情形,明晰了法律底線,也成為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高壓線」。
信春鷹此處提及的《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為「『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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