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551字
浙江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到19日一審開庭,審理緬甸果敢明家犯罪集團成員明國平、明珍珍等23名被告人涉嫌詐騙、故意殺人等11項罪名,涉賭詐資金人民幣百億元,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6名中國公民受傷。
大陸央視新聞報導,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以來,以明學昌(已死亡)、明國安(另案處理)、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託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裝力量,設立多個「產業園區」,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
檢查機關提到,明家犯罪集團夥同以「金主」,實施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詐資金人民幣百億元,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6名中國公民受傷。
其中,2023年10月20日,為防止涉詐人員被移交中國,明家犯罪集團還提供武裝押運和看管,夥同「金主」轉移藏匿涉詐人員,以武力壓制、開槍射擊的方式阻止涉詐人員逃跑,致多人傷亡。
檢察機關提請以詐騙罪、故意殺人罪等11項罪名,追究明家犯罪集團及關聯犯罪集團成員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與各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對質,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發表意見,在各被告人進行最後陳述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