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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家安全部近日在微信公眾號發文,指出海洋浮標是一種海洋觀測設備,主要用於觀測海洋水文、氣象資料等,可為國防建設、海上油氣資源開發等提供有力支持。然而,文章說,部分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其充當深海大洋中的「暗哨」和「密探」,妄圖竊取大陸海洋敏感數據。
大陸國安部9日以「海洋浮標」豈能想投就投?」為題刊文表示,海洋浮標形態多樣,成本較低,機動性強,可由空中、水面和水下部署部署。海洋浮標可幫助人類探索海洋、感知海洋、融入海洋,但一些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其充當深海大洋中的「暗哨」和「密探」,妄圖竊取其海洋敏感數據。
大陸國安部列舉具有竊密功能的海洋浮標可以分為三種,包括:軍用海洋浮標、軍民兩用海洋浮標、科研型海洋浮標。針對軍用浮標,文章稱,典型代表就是某國軍用海洋浮標,屬於某國軍隊現役反潛主戰「武器庫」裝備,有多個細分類別,可依任務需要獨立或組合使用,透過水面艦艇、反潛直升機、反潛巡邏機等平台在目標海域大範圍投放,工作深度可達數百公尺。
文章就軍民兩用海洋浮標說明,此類竊密浮標既可用於海洋軍事,也適用於海洋科考等民用領域,區別在於浮標所搭載的傳感器採集數據的精度和類型,同時,數據第一個使用方也是區分此類海洋浮標「竊密」與否的重要因素。
另,就科研型海洋浮標,文章寫到,此類竊密浮標迷惑性較強,主要隱藏在全球海洋科考組織的正常浮標之中。某些國家借一些國際海洋監測組織之名,研製專用浮標,混雜在真實科研浮標之中,並透過合法管道在我敏感海域投放,達到以假亂真、資料竊取之目的。
文章表示,海洋浮標的竊密功能無法用肉眼和常規認知來判定,需要專業的海洋知識、偵測裝備儀器和系統平台來綜合定論。首先是看來源,如他國軍機在大陸沿海投放的,則明確是軍用目的的竊密浮標;再來是看用途,偵測發現有非常規作用或其偵測資料明顯超出科研所需的,則基本上明確為竊密浮標;最後是流向,所採集資料均流向境外用戶或境內外用戶資料不一致,則大機率明確為竊密浮標。
大陸國安部強調,維護國家安全需要人民廣泛參與、支持與配合,發現可疑海洋浮標後,若浮標上有大陸國內聯繫單位等明顯標誌的,應及時聯繫歸還;對身份不明或來源境外的海洋浮標,應及時通過國安機關舉報受理電話,或網絡舉報平台、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管道或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如條件允許,在確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可捕撈可疑浮標,第一時間向國安機關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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