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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美國的黑龍江省雞西市前副市長李傳良,近日遭大陸法院就其貪腐案發公告,指其涉貪腐案資產超過人民幣31億元(約新台幣139.5億元)、房產達1,021處,目前已被申請沒收查封。
李傳良於2017年已辭去所有公職,之後於2020年被指涉嫌利用職務便利,貪汙巨額國有資金、受賄以及長期搞錢色交易受查。李傳良為躲避調查,已外逃到美國。
據澎湃新聞報導,10月11日,《人民法院報》整版刊發牡丹江中院關於李傳良貪腐案的公告。公告顯示,李傳良案涉案資產超過人民幣31億元,李傳良使用上述違法所得投入到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公司、項目中,用於土地一級開發整理、房產開發、工程建設等,以及購買房產、車輛、土地、裝置等。
案發後扣押、凍結資金共計人民幣14億987.522529萬元、查封1,021處房產、查封土地、灘塗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車38輛、扣押機械裝置10台(套),凍結18家公司股權。
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李傳良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逃匿後被通緝一年不能到案。有證據證明前述在境內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屬於犯罪嫌疑人李傳良的違法所得及收益,依法應予以追繳。依照大陸《刑事訴訟法》第298條之規定,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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