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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7年,大陸國防教育法再次修訂,二審稿擬加強國防教育教材審核。增加學校國防教育,對軍訓提出加強軍事技能訓練、磨練學生意志品質、增強組織紀律性等要求。新法草案規定,大陸普通大學、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就學期間應接受基本軍訓,初中(國中)可組織學生軍訓。
據澎湃新聞,9月9日,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王翔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2024年4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國防教育法進行了初次審議。王翔表示,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進一步體現學校國防教育的重要作用,增加學校國防教育應當與兵役宣傳教育相結合,增強學生依法服兵役意識。二是完善學生軍事訓練的組織執行、內容和目標,增加規定學生軍事訓練大綱的制定主體和實施要求,對軍訓提出加強軍事技能訓練、磨練學生意志品質、增強組織紀律性等要求。三是與預備役人員法相銜接,明確對預備役人員進行國防教育有關要求。四是增加有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據報導,大陸國防教育法曾於2018年進行過修改,這是時隔7年後的再次修訂。
王翔介紹,2001年4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大陸國防教育法,為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普及深入開展提供了堅強法律保障,提高國防教育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程度。2018年4月,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精神,透過打包修改的方式,調整了有關機關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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