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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陸媒報導,過去中國一些地方政府或房企會透過送房獎勵奧運金牌選手,但本屆關於獎勵送房的消息甚少。中國專家指出,當下開發商資金緊張、債務壓力未能緩解,沒能力以送房作為獎勵。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曾在2004年雅典奧運獲得金牌的中國跨欄好手劉翔,獲贈上海一戶房產;2008年北京奧運後,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華僑城集團,贈送劉子歌、吳敏霞等多名奧運金牌選手,每人一戶上海閔行區新浦江城的房產,一戶總價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上(下同,約新台幣457萬元)。
2012年倫敦奧運後,綠城集團向游泳冠軍孫楊、葉詩文分別贈送一間杭州翡翠城的房產,一戶總價約人民幣300萬元;在東京奧運之後,雅戈爾集團向射擊選手楊倩贈送寧波江上花園房產一戶。
不過在本屆奧運期間,此類獎勵房子的消息甚少出現。在本屆奧運桌球混雙比賽結束後,中國桌球好手王楠的丈夫郭斌在網路上發文表示,將贈送兩名運動員各一塊3公斤的金牌,總價值約700萬元,而在2021年的東京奧運後,他曾送出9戶豪宅。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兼職教授、財經評論員譚浩俊分析,往屆奧運期間出現不同的開發商向奧運冠軍獎勵房子,是因為房地產行情上漲,開發商銷售量增長,資金量充裕,甚至在一些地方,有開發商明知現金流緊張,也會透過送房來造勢。
譚浩俊進一步解釋,當下房地產開發商資金鏈較緊張,沒有能力去作獎勵決策,且部分開發商的債務壓力未得到緩解,也不適合公開借助送房進行推銷。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則認為,今年尚未見到有企業公開送房,這與房地產市場變化、企業營銷策略調整,及對選手獎勵方式的重新考量有關。
柏文喜表示,房產對部分選手來說是一種實質性的幫助,不過同時也涉及到稅務、產權等一系列複雜的法律和財務問題,在接受獎勵的同時也需要關注此部分,以保障選手的合法權益。
人民法院報過去曾報導,2004年雅典奧運後,曾發生武漢一間房企將贈送給運動員及教練的房產抵押給典當公司,因房企未還錢遭法院判決執行房產,運動員等人才得知房子遭開發商惡意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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