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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黔東南州從江縣法院7日審理了一起涉嫌侮辱的刑事案件。一名女子因為不滿丈夫在外出軌「養小三」,竟將「小三」扒光衣服遊街示眾,她的行為構成侮辱罪,讓自己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被法院判刑8個月。
星島日報報導,徐某於2022年11月2日,聽說丈夫與另一女子有不正當關係,便去丈夫居住的房間附近蹲守,還聯繫了3名女性朋友來幫忙
丈夫離開後,她撞開門進入房間後發現「小三」姚某在房間內,便聯手毆打並撕扯姚某衣服,還將攜帶的胡椒粉撒在姚某身上。
之後徐某提出將姚某的內衣等脫下,把身上隱私部位暴露在外面拉去遊街。法院指出,4人明知當天是趕集的日子,在街上行人眾多的情況下,將下身赤裸的姚某拉去遊街約30分鐘,期間還拍攝影片上傳至多個QQ群,被圍觀群眾轉發至多個微信群。
法院審理後認為,徐某等4人因婚戀矛盾糾紛,以暴力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已構成侮辱罪,徐某作為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其餘3名是從犯,均被判刑6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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