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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港警如筆友 寫信要他返港對47人案自首

本文共672字

中央社 台北20日電

香港泛民初選47人案開審後,流亡澳洲的泛民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表示,香港警方17日致函他的律師,要求他返回香港自首。而過去2年港警已習慣和他做「筆友」,數度要他返港出庭。

綜合自由亞洲電台等港媒報導,許智峯18日透過臉書(Facebook)帳號貼出香港警方的公函指出,他的律師收到港警17日以英文寄出的這封公函,指他涉嫌於2021年8月12日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罪,並遭法庭頒發通緝令。

許智峯指出,香港警方在公函中建議他,帶著這封公函及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返回香港,向警方自首。

他說,過去2年來,香港警方「都已經習慣同我做筆友」,已發過多次電郵要求他出庭,這次(指47人案)「又何必出信給我律師呢」,不如直接用FaceTime或Google Chat吧。

許智峯還反問網友,「大家認為我應寫什麼回信好呢」?

許智峯在泛民「47人案」2月初開審時已發文指出,自己其實是此案的「第48人」。如果他沒有離開香港,那麼被關押兩年後需要出庭受審的,也包括他。無論政權如何(要他們)噤聲,「發生過的,總不會磨滅,香港人也不會忘記」,希望47名被告及親友平安。

針對許智峯曝光公函內容,港警19日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將「一如既往」根據案件實况,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下落」並「緝拿歸案」。

被港府指控涉嫌多起「港區國安法」案件的許智峯,2020年獲法庭批准保釋期間,在前往丹麥後宣布流亡。此後,港府指控許智峯涉嫌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香港法院並對他缺席審理,2022年裁定4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及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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