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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陸商務部網站消息,決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據大陸央廣網,大陸商務部於2022年10月8日收到聊城魯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寧波浙鐵大風化工有限公司、四川中藍國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濮陽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大陸聚碳酸酯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調查。
大陸商務部依據大陸《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大陸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大陸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大陸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及支持申請企業聚碳酸酯合計產量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占同期大陸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符合大陸《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大陸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
同時,申請書中包含了大陸《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大陸商務部稱,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大陸《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決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據瞭解,該產品主要用途涉及聚碳酸酯可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諸多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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