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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3日通過《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將加大對個人「二房東」的監管力度,同時禁止群租,禁止將違法建築、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房屋用於出租,並設定規範租賃行為的條款,平衡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條例》將於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條例》進一步要求開立租金監管專用帳戶,並按規定將相關資金存入該帳戶。同時,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活動的「二房東」轉租房屋達到規定數量,必須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據成都商報旗下紅星新聞援引上海一名租房仲介指,群租房最早集中出現在北京、上海這些房租較貴的一線城市,人們追求低廉的房租價格而選擇群租房。但是群租房人員超出合理容量,會出現消防、衛生健康、治安等各種各樣的問題。
該仲介說,禁止群租的規定很明確,比如對人均居住面積、房間居住人數有限制,廚房、洗手間不得改造等。這些規定在房屋仲介行業已經深入人心。
上述仲介稱,目前,房屋仲介和房東一般都不會出租群租房,一方面因為群租房收益不高,同時面臨被舉報拆除和處罰的風險。「但是,有一些客戶將租來的房子用作員工宿舍,可能存在超出房間限制人數的情況,也會與客戶講明風險,因為可能會面臨鄰居的舉報。」
據《條例》,上海加強市場主體管理,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針對二房東,《條例》規定,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轉租房達到規定數量,需依法辦理登記。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政策明確,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專業人員、管理制度和風險防控能力。該表述具有積極的意義,也和這兩年長租公寓企業暴雷等事件有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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