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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昨(25)日宣布,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在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等36個先行城市,可透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等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帳戶,並透過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
新華社報導,兩個帳戶開立後,就可向資金帳戶繳費、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年繳納上限人民幣1.2萬元(新台幣5.3萬元),繳費即可享受稅費優惠。可購買包括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等,具體金融產品將由金融監管部門確定並公布產品名單。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表示,簡單的說,個人養老金就是存一筆錢,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到退休的時候又多了一個養老金來源,至於限制繳納金額,主要是為了避免高收入群體透過這一渠道避稅,從而進一步拉大收入差距。美國的個人退休帳戶制度也設置了年繳納金額的上限。
首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6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5家城市商業銀行、11家理財公司、14家證券公司、7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和6家保險公司等。
個人養老金屬於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人社部指出,36個試點城市可透過大陸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大陸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商業銀行等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帳戶,透過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
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符合大陸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才能領取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大陸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指政府鼓勵個人向專門帳戶進行繳費,個人依據自身風險收益特徵,選擇相應的、符合條件的養老金融產品進行投資,以累積養老金資產的制度安排 。
該制度最早是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但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並沒有很好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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