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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讀賣新聞報導,中國大陸正計劃採行新規定,要求外國多功能辦公設備製造商若要參與政府和公營企業採購案投標,就須完全在當地設計和製造印表機、掃描機等裝置。
日本政府和企業界擔心,這項規定形同「實質技術轉移」,可能導致關鍵技術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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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賣新聞取得一份由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彙整的「信息安全技術辦公設備安全規範」草案,當中明確指出,政府和其他企業招標採購的辦公設備,「必須在大陸設計、研發和製造」,且出於「安全目的」,所有設備都將「經過檢驗,以評估是否設計和製造流程都在大陸進行」。
這份草案明確列舉特定產品,包括「主要用於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功能的產品:列印、掃描、傳真和影印」。該規定也適用於電信、運輸和金融等重要基礎設施營運商的採購。
這份草案也特別把主控晶片、雷射掃描零件、電容器、電阻器和馬達列為辦公設備內部的「重要零件」,必須在大陸設計和生產。多功能辦公設備內部包含大量機密技術,有些技術甚至可用於軍事領域。
報導指出,雖然這項規範嚴格來說只是「建議」,但在去年彙整的白皮書中,日本中國商會已將北京當局發布的建議視為法令或法規,這導致日本企業界擔憂這項建議會逐漸變成強制性。
目前許多非大陸製造商在自己國家設計和研發產品,在大陸工廠製造和組裝,防止商業機密外洩。若中國大陸實施新規範頒布,外國企業將被迫大幅檢討營運方式。
一名製造業官員表示:「如果在大陸設計和研發,相關技術很可能在過程中被(陸方)竊取,我們將失去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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