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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昨(24)日表決通過「反壟斷法」修正,8月1日起施行。新版「反壟斷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首次入法;同時,明確完善壟斷協定「安全港」規則。
這是反壟斷法實施14年以後,首次完成修改。值得一提的是,新修的反壟斷法細化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的適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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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報導,新修的反壟斷法明確完善壟斷協定「安全港」規則,也就是對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訂立壟斷協定,不包括競爭者之間訂立的橫向壟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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