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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9日以395票贊成比2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跨黨派的《保護台灣法案》(PROTECT Taiwan Act),要求一旦中國大陸行動被美國判定對台灣安全構成威脅,美國應將中國排除於多個主要國際金融體制與組織之外。
接下來,法案仍須送交參議院審議通過,並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後才會正式成為法律。
這項法案全名為「施壓監管組織終結中國對台灣威脅法案」(Pressure Regulatory Organizations To End Chinese Threats to (PROTECT) Taiwan Act)。
依據條文,啟動條件是一旦美國政府認定中國行動導致「對台灣人民安全、社會或經濟體制的任何威脅」,以及「由此對美國利益造成的任何危險」。在此情境下,美國政策是「在最大可行範圍內」,尋求將中國代表排除於20國集團(G20)、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與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
法案並要求美國財政部、聯準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採取「一切必要步驟」,推動上述政策落實。
同時,條文也設有豁免機制。美國總統可設定排除措施,將特定組織列為不適用,但須向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與參議院銀行、住宅與都市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說明豁免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並交代理由。
《保護台灣法案》納入落日條款,自法案生效起滿5年自動失效;或若總統通知國會「終止法案符合國家利益」,則自通知日起30日失效。
提案人、共和黨籍眾議員魯卡斯(Frank Lucas)在表決前表示:「這項法案傳達一個明確訊息,如果中國打算與台灣爆發衝突,那麼中國就必須準備承受相應後果。」
根據美國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中國不能以武力、脅迫、抵制或禁運等手段,迫使台灣向共產黨屈服,成為「一個中國」的一部分。共和黨眾議員希爾(French Hill)指出,一旦國會通知總統,宣告台灣面臨威脅,這項法案便能確保如果中國入侵台灣,將付出重大的金融與外交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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