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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阿斯塔納12日綜合外電報導
哈薩克下議院今天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在網路或媒體上從事「LGBT宣傳」,違者將面臨罰款,屢犯者最高可被拘留10天。
路透社報導,這項法案類似俄羅斯、喬治亞及匈牙利等國先前通過的相關立法,接下來將送交上議院審議,預料也將順利通過。
根據法律程序,法案必須經總統托卡葉夫(Kassym-Jomart Tokayev)簽署後才能生效。托卡葉夫近月來多次強調維護「傳統價值觀」的重要性
國際人權團體曾警告哈薩克不要通過此法。總部位於比利時的「國際人權夥伴關係」(InternationalPartnership for Human Rights)指出,該法「公然違反哈薩克的國際人權承諾」。
哈薩克是以穆斯林為主但相對世俗化的國家,自1990年代起即將同性戀除罪化,但社會風氣依然保守。
哈薩克教育部長貝伊森巴耶夫(Gani Beisembayev)在國會為法案辯護時表示:「兒童與青少年每天在網路上接觸到的資訊,可能對他們對家庭、道德與未來的看法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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