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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栃木縣宇都宮市2023年2月發生汽車駕駛以逾160公里時速撞死機車騎士的車禍,宇都宮地方法院昨天同意變更起訴法條,從過失駕駛致死變更為法定本刑更重的危險駕駛致死。
日本每日新聞報導,宇都宮地方檢察廳10月10日請求變更起訴法條。
21歲被告石田颯汰2023年2月涉嫌駕車以時速逾160公里高速追撞機車,導致當年63歲的機車騎士佐佐木一匡不幸死亡,檢方原本以法定本刑最重有期徒刑7年的過失駕駛致死罪起訴,但經過補充調查認為被告應屬法定本刑最重有期徒刑20年的危險駕駛致死罪。
佐佐木遺屬表示,「(超過160公里)不能說是過失或未注意的速度」,要求檢方變更起訴法條。
根據起訴書等所述,石田2023年2月14日晚間9時35分左右,在速限60公里的當地道路以逾160公里時速駕車,追撞前方佐佐木所騎乘的機車後造成佐佐木死亡。
與此相關,產經新聞報導,發生在群馬縣伊勢崎市的祖孫等3人死亡車禍,其遺屬今天在群馬縣前橋市舉辦連署活動,要求司法嚴懲遭起訴的70歲肇事卡車司機鈴木吾郎。
前橋地方檢察廳昨天已向前橋地院提出變更起訴法條請求,希望從原本的過失致死變更為量刑更重的危險駕駛致死。死者遺屬說,將竭盡所能請求嚴懲肇事司機。
根據起訴書等所述,鈴木今年5月6日在受到酒精影響難以準確操作車輛的狀態下駕車,越過中央分隔線撞上對向來車,造成對方車上53歲塚越正宏、其子26歲塚越寬人及其孫2歲塚越湊斗共3人不幸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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