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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反壟斷監管機構「競爭委員會」去年10月認定Android系統非法壟斷市場,Google指控競爭委員會未確實調查,提出上訴,印度法院4日開庭審理。
競爭委員會去年10月認定,Google非法壟斷搜尋引擎與Android商店,對Google祭出1.6億美元(約台幣49億元)罰款,並要求Google不得限制手機製造商預安裝特定應用程式。
路透消息來源指出,Google去年10月曾質疑競爭委員會未確實查證,而是直接沿用歐盟2018年的裁定結果。歐盟2018年認定Google跟手機製造商簽訂違法條款,限制手機必須安裝Google瀏覽器與搜尋引擎才能使用Google Play Store,因而對Google開罰4.1億歐元(約台幣133億元),也是史上最高的反壟斷法款。之後Google提出上訴但敗訴,只爭取到罰款略微調降。
Google之後已更改相關條款,但仍遭印度監管機構開罰。Google質疑競爭委員會並未確實調查位在印度的證據,而是直接複製貼上歐盟2018年裁定結果,並沿用當時的證據。根據路透,Google在一份非公開文件中指出,競爭委員會調查結果有逾50處是複製貼上歐盟調查結果,更有部分是逐字抄襲。
Google表示,競爭委員會沒有進行公平、恰當且合法周全的調查,因此對競爭委員會提出上訴,案件4日於印度法庭開審。
研調機構Counterpoint Research指出,Android作業系統在歐洲與印度的智慧型手機市場,市占率分別為75%與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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