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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首例!OnlyFans網紅因涉散布猥褻內容被判坐牢罰款

本文共872字

聯合報 編譯周辰陽/即時報導

新加坡網紅兼OnlyFans創作者泰特斯.劉(Titus Low)12日因違反警察命令被判入獄3周,另因散布猥褻內容被判罰款3千新加坡元(折合台幣約66495元)。BBC報導,這是當地第一樁成人限定平台用戶被定罪的案例。

當地媒體報導,22歲的泰特斯.劉於2021年4月利用2個不同電郵在OnlyFans開設帳號,除收取20美元月費,會員也可為內容打賞。他上傳了赤身裸體與從事猥褻行為的影像,至同年10月近2千名活躍會員,短短半年就稅後賺得約24萬美元。

不過,一名女子發現12歲姪女手機藏著泰特斯.劉的自慰影像。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但他只交代其中一個電郵,警方則發出禁令,警告不得再登入或使用OnlyFans帳號發布猥褻內容,否則構成刑事犯罪,並且更換登入密碼,但他在警方離開後不久就無視禁令,利用另一個電郵致函OnlyFans,稱帳號被駭與要求重設密碼,接著登入跟發布更多內容。

報導指出,警方發現他改掉密碼後二度發出警告,泰特斯.劉卻直接換掉警方掌握的電郵資料,進一步發布更多內容。主審法官指他罔顧法紀與公然違反警方指示,認為他故意違法、罪責嚴重。

BBC報導,新加坡將以電子方式散布猥褻內容、參與這類內容的業務行為或從中收取利潤均視為違法。泰特斯.劉一案引發了OnlyFans創作者在新加坡這個保守國家涉及犯罪的警戒。

泰特斯.劉被定罪後,在推特發文稱自己很高興終於結束了。委任律師辛格(Kirpal Singh)則告訴BBC,「毫無疑問,這個案子開創了先例,其他用戶將必須處理在OnlyFans上的同樣風險」,並認為訊息十分明確,「當局準備讓不只在OnlyFans平台、還有在整個(線上領域)範圍散布露骨內容的人們定罪」。

辛格表示,今年已經接到其他內容創作者的接洽,對他們自己的潛在刑事責任表達擔心。儘管專家稍早曾指出,針對這類當地內容創作者的起訴似乎只在第三方發動下發生,但辛格指出,就他所知,東南亞地區僅有的其他這類定罪發生在緬甸,即軍政府9月以上OnlyFans發布照片將一名抗議者關起來,「但這真的不一樣,我相信這背後有政治動機」。

新加坡網紅兼OnlyFans創作者泰特斯.劉12日因違反警察命令被判入獄3周,另...
新加坡網紅兼OnlyFans創作者泰特斯.劉12日因違反警察命令被判入獄3周,另因散布猥褻內容被判罰款3千新加坡元。BBC報導,這是當地第一樁成人限定平台用戶被定罪的案例。照片翻攝:Twitter / ChannelNews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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