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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與歐洲理事會6月29日就反洗錢的「資金轉移條例」(TFR)達成協議,將強制規定數位資產交易必須提出可辨識身分的資料,不論交易規模大小,以確保加密幣移轉總能查出源頭。這意味交易所對加密幣移轉都必須取得相關資訊與個資,並配合當局索閱資料的要求。逾40家加密公司曾致函歐盟財政部長,以侵害用戶隱私和安全為由抗議此項規定。但29日的決定意味TFR在政治層面已定案,今後只限討論技術層面,最後將呈交歐洲議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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