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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同意票暫時領先

本文共388字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九合一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結果即將揭曉。攸關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截至晚間6時,中選會目前開票結果,同意票有46萬票3528,不同意票則有36萬203票,投票人數為87萬9931票,已完成投票所投票率為56.44%。

此次「18歲公民權」是我國歷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交由公民複決,讓18歲以上的國民可參與選舉投票、修憲公投等,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被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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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

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第1條之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九合一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結果即將揭曉。記者鄭媁/攝影
九合一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結果即將揭曉。記者鄭媁/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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