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216字
今天投票日,台南天氣晴朗,一早許多投票所外即有選民排隊準備投票,台南市選委會表示,上午發生2起違法事件,分別為1起選民攜出公投票及1起選民撕毀3張選票的情形。
台南市選委會指出,東區一名80多歲老翁上午投票完,將公投票攜出投票所,後來又折返表示要再投票,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另外,安定區有1名30多歲選民撕毀市長、議員選票及公投票,選委會表示,撕毀選票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