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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年金改革自2017年拍板上路以來,已成為影響國家財政與世代公平的重要政策。當年改革以人口老化、基金財務惡化為背景,透過調降所得替代率、讓18%優存利率退場,試圖延長退撫基金壽命。然而,立法院於2025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修正案,停止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繼續下修,並與物價指數連動,引發是否「走回頭路」的爭議。對此,《經濟日報》整理年金改革從2017年通過到2025年修法的制度演變、關鍵差異,以及各方支持與反對的主要論點,帶讀者一次看懂年改爭議核心。
一、年金改革改什麼?發生什麼事?
由於台灣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少子化,加上過去年金制度繳費人口減少、請領人口增加,導致基金收支逐步失衡,以及退休給付偏高,讓部分軍公教退休後所得,接近甚至高於在職薪資,與繳費水準不成比例。
此外,過去的年金漏洞造成制度差距與世代不公平,而且,過去軍公教、勞工年金差異過大,讓年輕世代承擔更高風險,卻不確定未來能否領到同等保障,相關政府機關也官方精算示警破產風險,過去有多項退撫基金被預估將於數十年內出現財務危機。因此,時任政府認為,若不改革,最終將由全民稅金補洞,影響更大。
直到2017年,年金改革方案通過並於2018年上路,明定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將逐年調降,以改善退撫基金財務並回應世代公平。
2017年,立法院完成軍、公、教年金改革修法,改革方向可歸納為四個重點:
(1) 所得替代率逐年調降:設定上限,並依年資逐年下修,目標是讓退休所得回到「可維持生活、但不過高」的水準。
所得替代率(Income Replacement Rate)是指一個人在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年金給付,占其退休前平均薪資的比例。
基本公式(概念式):所得替代率 = 退休後每月年金給付 ÷ 退休前平均月薪 × 100%
舉例說明:
退休前月薪:60,000元
退休後每月領取年金:45,000元
->所得替代率 = 45,000 ÷ 60,000 = 75%
(2) 優惠存款18%退場:明定為過渡性措施,不屬於永久保障。月退俸者逐步降至0%,一次給付者降至法定利率。
以軍、公、教舊制為例(改革前):所得替代率可達80%~90%以上,搭配「18% 優存利率」,出現「退休所得高於在職所得」的情況,以當時的多數已開發國家「公共年金」所得替代率約落在40%~60%,台灣在國際上屬於極高的區間範圍。
(3) 延後退休年齡、設給付上限:降低平均請領年數。控制基金支出成長速度。
(4) 強調財務永續與世代公平:將改革視為整體制度設計,而非單一項目調整。
不過,隨著改革上路多年,部分公教團體與國民黨、民眾黨等在野黨主張,改革已對退休給付造成實質影響,持續下修恐影響基本生活保障,要求「停止再砍」。
所以,於立法院會在2025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將回溯並維持在2023年水準,不再依既有制度逐年下修,並新增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連動調整機制。
對此,總統賴清德表示,年金改革攸關國家財政紀律與世代公平,強調「年金改革不能走回頭路」,政府將審慎評估修法對整體制度與財務永續的影響。
🕰️ 台灣年金改革歷程時間軸
政府開始檢討軍、公、教與勞保制度財務問題。
18% 優存利率:仍全面適用於舊制軍公教退休人員,未列入具體退場時程。
年改會盤點制度不公與財務風險,將「優惠存款 18%」列為改革核心爭點之一。
18% 優存利率:被定調為「非保險給付、屬過渡性措施」,列入改革目標。
立法院完成軍、公、教退撫法制修正。
▪ 所得替代率設上限並逐年調降
▪ 延後退休年齡、年金給付設天花板
18% 優存利率:明定退場機制,月退俸者逐步降至 0%,一次給付者降至法定利率。
軍、公、教年改新制施行,退休給付開始依新公式計算。
18% 優存利率:進入實際遞減與歸零過渡期,多數月退人員陸續不再適用。
司法院相關解釋認定年金改革合憲,肯認政府基於公共利益調整給付。
18% 優存利率:被視為可調整項目,未被認定為受永久保障之既得權。
修法重點為停止既定逐年下修的所得替代率機制。
18% 優存利率:未列入修法內容,既有年改中已完成或進行中的退場安排未被恢復。
二、政府2018年揮刀砍 關鍵18%是什麼?
所得替代率原本是用來衡量退休後年金給付,占在職薪資的比例,屬於一項計算指標;而軍公教的「18%優存利率」則是一種加成機制。
在年金改革前,軍公教人員的法定退休金,本身所得替代率往往已達70%至80%;若再加上18%優存利息,實際可支配的退休所得,經常接近甚至超過在職時的九成薪資。也就是說,帳面上的所得替代率,與退休後真正拿到手的金額之間,存在明顯落差,使退休給付呈現「名目不高、實質偏高」的情況。
正因如此,行政院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在2016至2017年的改革論述中,將18%明確定調為非屬保險制度設計,而是過渡時期的「補貼措施」。時任政府認為,長期維持18%不僅導致給付水準過高,也加重基金財務負擔,並造成現職人員補貼既退休者的世代不公平。
因此,年金改革並非只調整所得替代率公式,而是採取「雙軌並行」方式:一方面設定替代率上限並逐年調降,另一方面讓18%優存利率依規劃逐步遞減至法定利率(0%)。兩者合併後,才能讓退休後的實質所得替代率真正下降。
假設某退休公教人員:在職月薪:70,000元
改革前:退休金:55,000元;18%利息:+8,000元
➡ 實質退休所得:約63,000元
➡ 實質所得替代率:約90%
改革後:退休金:50,000元;18%遞減至0:+0
➡ 實質退休所得:50,000元
➡ 所得替代率:約71%
結論:即使退休金本身未「大砍」, 只要18%消失,實質替代率就明顯下降。
若僅降低法定替代率,卻保留18%不變,將出現三個問題:帳面替代率下降但實領金額仍高、基金支出無法有效改善,以及由現職人員與納稅人承擔過去的高額補貼。這也是司法院在釋字第781號中,肯認政府得基於公共利益調整18%優存利率的重要制度背景之一。
三、2025年立院通過 停砍公教年金修正草案差在哪?
立法院在2025年12月12日以中華民國國民黨(KMT)與台灣民眾黨(TPP)多數優勢,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停止逐年調降公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
原本年金改革從2018年起規劃每年降低所得替代率(例如年資15年的由45%降至30%、年資35年的由75%降至60%),預計逐年調降十年,逐年減少1.5%。修正後,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一律以2023年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認定,而遺屬年金給付金額、遺族撫卹金、退休金,將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正、負百分之5時調整或至少每4年予以檢討,讓目前的替代率水準維持不再向下調整。
這一修正主要停止「逐年降低替代率」的機制,但並不是將制度恢復到改革前完全未調整的舊制。
📊 假設同一人三種狀態對照(退休金/18%/實領/實質替代率)
階段
| 法定退休金
| 18% 利息
| 每月實領
| 實質替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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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革前 | 52,500 | 7,000 | 59,500 | 約 85% |
| 年改原規劃走完 | 42,000 | 0 | 42,000 | 約 60% |
| 停砍後實際狀態 | 約 46,000 | 0 | 約 46,000 | 約 66% |
註:此表為情境示意,用於說明「18%優存利息」退場與「所得替代率停砍」對退休實領金額的影響;實際數字仍依個人年資、採計薪資與制度適用條件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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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停砍公教年金引爭議 各方怎麼說?
銓敘部長施能傑說,即使沒修法,退撫基金可能會在民國138年破產,若修法提早停止調降,「估算大概提早3到4年」。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如果這次修法停止調降,退撫基金將提前用完,「沒辦法支持這樣的修法方向」。
立法院會12月12日三讀停砍公教人員年金,外界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不副署。行政院近日回應表示,不副署法案的3個原則就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破壞民主程序」以及「施行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若有發生類似情形就會考慮不副署。
中國國民黨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日前指出,停砍公教所得替代率的在野修正草案版本,不是要讓年金政策恢復到2018年以前的水準,而是目前的年改政策砍過頭,已造成國家文官崩壞,讓國考報考人數從30萬人跌到2025年的11萬人,導致找不到老師、無法培育人才的重大危機。希望執政黨瞭解公教人員是國家基底並加以照顧。
至於,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則表示,公教人員約1/3的退休金已被砍掉,修法不是要改回來,只是停砍。他同時指出,根據民調顯示,年輕人、現職公教人員都支持停砍。
(資料來源:AI協助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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