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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高強度聚焦的超音波技術,術後幾個小時,你就可以下床活動。」聽到醫師這麼說,53歲的單身姑姑美玲(化名)鬆了一口氣;但隨之而來的,是另一個現實問題,這麼先進的醫療方式,保險到底賠不賠?
未婚、獨居在台北工作多年的美玲,生活自立自理,唯獨生病時較難找到可以輪班照顧的家人,幾個月前她因為婦科疾病就醫檢查,才發現有子宮肌瘤問題。醫師建議她可選擇海扶刀 (HIFU) 治療,不需剖腹、沒有傷口,最重要的是復原期短,最適合她這種沒有家人照顧,又不方便請假太久的上班族。
海扶刀 (或海芙刀) 是一種高強度聚焦超音波技術,也是近年婦科常見的治療方式,透過聚焦超音波能量,在體內進行消融處理,廣泛用於子宮肌瘤、子宮腺肌症等良性腫瘤。
由於治療過程沒有刀口,屬於「無創」醫療,加上是新式技術,價格自然不菲,療程費用通常落在20萬至 30萬元之間。若沒有保險理賠,往往讓不少病患卻步,也因此衍生出一連串醫療保險爭議。

海扶刀免住院?醫療保險拒賠
近年來,至少已有三起與海扶刀相關的醫療險理賠糾紛進入法院,巧合的是,這三件案件全都發生在同一家保險公司。
這些保險糾紛的爭議焦點,幾乎都集中在同一個問題上;保戶接受海扶刀治療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以「非必要住院」為由拒絕給付。
尤其在實支實付醫療險中,保險公司主張,海扶刀屬於門診處置,不符住院手術或住院雜費的理賠要件,因此拒賠。
保戶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結果卻同樣令人失望;評議中心所諮詢的醫療顧問認為,海扶刀治療「並不需要住院」,因此在評議程序中,保戶幾乎都「輸」了。 不滿的保戶因此一狀告向法院,結果卻出現大逆轉。
法院審理時,分別函詢台大醫院、成大醫院等大型醫學中心,得到的回覆都是,無論是海扶刀或海芙刀手術,皆存在住院一到三天的必要性,以利觀察是否有術後併發症;法院因此判決,保險公司應依約給付相關的保險金。
爭點:住院是否有必要性
保險法專家、北宇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劉北元指出,海扶刀在保險實務上最大的爭議,就在於「是否具有住院必要性」。
他直言,「除非保單本身有理賠門診處置,否則如果沒有住院,保險公司的立場就是不賠」。
從目前申訴未果、最後鬧上法院的案例來看,司法實務的見解,幾乎與保險業及評議中心完全相反。
劉北元感慨,同樣是醫師,意見卻像來自「平行時空」,保險公司和評議中心醫療顧問都認為不需要住院,但是法院諮詢教學中心的意見卻認為需要住院。
磊山保經天同營運處協理葉庭吟表示,海扶刀是無創手術,因此可能會被認為不用住院;如果不用住院,就屬於門診手術範圍,實支實付醫療險的門診手術理賠則有「列表式」和「概括式」的區分,概括式理賠範圍較廣,涵蓋多數醫療項目,而列表式則僅限於特定健保支付項目,例如全民健康保險支付標準第二部(西醫)第二章(特定診療)第七節(手術) 的規定(簡稱健保2-2-7)。
新醫療技術或未列名自費項目,概括式通常仍有理賠空間,但列表式則可能無法理賠,尤其當保單寫明,手術必須符合健保2-2-7才理賠時,海扶刀因不屬於2-2-7範圍,就會有不賠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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