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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力挺加密貨幣,幣圈正準備迎接加密貨幣產業的黃金時代,台灣是否也做好準備了?除了年底將端出的虛擬資產專法草案外,川普2.0的加密貨幣熱潮還提醒國內該注意哪些事?
立委羅明才經常建議中央銀行要買進比特幣,在川普當選後的一場立法院財委會質詢,他又問央行總裁楊金龍:「多年前我就建議外匯存底要買比特幣,那時一枚不到6,000美元,現在都破9萬美元了。」
比特幣列外匯存底 央行沒點頭
楊金龍說:「對於委員的高見跟預測能力,我也覺得非常的佩服,對委員佩服是一回事,但中央銀行要不要介入(比特幣)又是另外一回事,我們承認委員是押對寶了。」
川普都說要把比特幣列為戰略儲備了,台灣的外匯存底的資產配置要不要放入比特幣?總裁看來是沒有點頭。
在國內央行及金管會眼裡,比特幣等虛擬資產並無現實世界的資產支持,風險高且價格波動大,央行跟金管會看中想推的是,結合實體經濟與虛擬市場的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
然RWA免不了要虛擬資產生態系的支撐,才能邁向虛實整合境界,近來川普掀起的這場加密貨幣風潮,國內仍不能忽視。金管會年底將提出虛擬資產專法草案,剛好碰上川普帶動的熱潮,也提醒國內需要思考的幾件事。
第一,隨著川普2.0帶動加密貨幣產業發展,如何把錢留在台灣?
遠見雜誌今年一項「台灣虛擬資產使用行為調查」指出,有76%使用者在國外交易所交易,也就是將近八成的國人,都直接到國外的交易所買賣虛幣。
多位立委以此質詢,要金管會思考如何吸引國外交易所來台落地,不要讓錢一直跑出去,對國內投資人也比較有保障。
國內沒開放 國外金融大賺台灣財
除了國外交易所來台設點外,多鬆綁虛擬資產相關限制,也是留住資金的方法之一。遠銀數位金融事業群副總經理戴松志表示,目前比特幣ETF只有專業投資人可以投資,未來可思考讓一般投資人也能購買。
現在因只開放專業投資人,一般人如果想要投資,只能直接跟國外的金融機構購買,不僅錢跑出去,一旦有糾紛也相對沒保障。
曾任金管會副主委的台新投信董事長鄭貞茂也建議,未來可以透過與傳統金融機構的合作,逐步鬆綁虛擬貨幣限制,像透過ETF方式投資虛擬貨幣,發行者是金融機構,中間有金融機構,對投資人來說,就比直接投資虛擬資產多一層保障。
第二,虛擬資產專法草案可以一併思考,如何定位穩定幣的發行?
向來主張開放穩定幣發行的台灣金融科技協會副理事長温宏駿表示,虛擬資產專法要訂了,台灣現在最缺的就是穩定幣法案,國內要推動RWA,就缺不了穩定幣,RWA的基礎是穩定幣,兩者的發展是「相生相依」。
他表示,目前仍有業者爭取在專法中訂定穩定幣的發行與監管,專法若不訂,也希望能在相關支付法案納入。温宏駿認為,發展加密貨幣產業,台灣要有自己的主場,沒有穩定幣就沒有新台幣計價的單位與金融商品
知情官員表示,虛擬資產專法還在討論中,委外研究的期末報告年底出來,討論過程中也有探討到穩定幣,但是否納入,最後還是要看專法如何訂。
第三,思考加密貨幣的相關會計處理問題。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雖在2022年提出加密貨幣交易會計處理的指引,但當時訂定時國內上市櫃公司持有的加密貨幣主要是「以太幣」,指引也以「以太幣」為主,而實際上,加密貨幣的類型相當多,國外也曾討論過,不同的加密貨幣,各有不同的會計處理議題。
KPMG安侯建業知識管理組執業會計師王美齡表示,例如有些加密貨幣並不是經由分散式帳簿獨立建立或挖礦挖出來的,而是藉由發行產生,像是某些法幣穩定幣(跟法幣掛鉤),如果發行白皮書提到在合約條款下,發行方有義務將你持有的加密幣,兌換成法幣給你時,這樣的加密貨幣,就有可能變成類似股票等有價證券一樣的「金融資產」。
而需要採用較類似會研基金會在2020年發布的STO會計處理指引作法,適用金融資產的會計認列,跟無形資產不同。可是各種加密貨幣在不同的發行辦法下,是否能符合金融工具定義,可能需要依加密貨幣的合約條款,作進一步的分析及討論。
隨著加密貨幣產業的發展,有必要進一步思考,是否需要針對不同的加密貨幣,作不同的會計處理。
此外,在美國去年底調整企業持有加密貨幣會計規定,採公允價值認列後,國內目前規定仍比IFRS規定嚴,未來也要思考是否依IFRS規定,損失及利益均准認列。
而因應金管會開放金融機構辦理虛擬資產保管業務,對於美國面臨的「SAB 121」爭議,國內也應思考,隨著傳統金融機構逐步投入虛擬資產保管等業務,相關的會計問題該如何處理,才不會讓會計成為產業發展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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