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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公務員遭遇霸凌的當下,個別行為都很難界定違法,但是滴水穿石,每一滴的霸凌長期累積下來就是違法!」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霸凌不是指單一事件的不法侵害,一般的不法傷害,可以尋求民、 刑法救濟,但是霸凌是一種長期、持續,且結構性的傷害,一旦法律沒有明文定義與處置,霸凌就會繼續存在。
公部門缺明確法律 霸凌成為說不出口的傷
勞動部一名公務員之死,引發社會軒然大波。廖元豪從法律角度解讀,公務體系缺乏明確的法律來定義「霸凌」及處置霸凌,更在傳統的特別權力關係下,強調公務員服從的義務,這些都讓公部門裡的霸凌行為難以被識別,且不斷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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