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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百科/微型險承保對象 新住民納入範圍

本文共338字

經濟日報 記者林勁傑/台北報導

金管會為持續推廣微型保險,發揮填補政府社會保險或社會救助機制不足保障缺口之目的,已於8月14日發布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應注意事項」,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新增因婚姻關係而成為「新住民及其家庭成員」,至少46.8萬名新住民可受惠,這是微型保險自2009年開辦以來第四次擴大適用對象。

依內政部移民署統計,截至6月底,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者之人數約46.8萬人,為維護新住民及其家庭成員基本保險保障權益,金管會將「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者及其家庭成員」納入微型保險承保身分者範圍。

微型保險推動目的在於使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族群每年能以負擔得起的保費,享有基本保險保障。本次修正除可擴大微型保險保護傘範圍外,並可普及新住民與其家庭成員基本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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