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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教你保/挑選意外險 掌握三大原則

新光人壽資深副總經理林漢維。新光人壽/提供
新光人壽資深副總經理林漢維。新光人壽/提供

本文共742字

經濟日報 林漢維

生活中意外事故頻傳,例如「八仙塵爆」、 「921大地震」、「403花蓮強震」、「寶林茶室 中毒風暴」等不幸事件造成傷亡,不少家庭頓失親人之餘,也喪失重要經濟支柱,因此如何轉嫁意外事故的風險,是每一個人都必須學習的重要課題。在此建議民眾挑選意外險可依循三個原則,讓錢花在刀口上,享受擁有最健全的保障。

挑選意外險三大原則
挑選意外險三大原則

一、首選意外失能後給付生活照護金。比起死亡,失能更加可怕,後續照護負擔沉重,因此可以優先選擇提供「生活照護金」的意外險,若保險人因意外導致失能後,每年仍生存時即可領取穩定金流,不但減輕往後復健或看護費用,也讓保戶能夠安心療養。

二、考慮工作環境或生活型態。天天吃外食,或者從事高溫環境下工作者,可選擇有提供食物中毒或燒燙傷保障的意外險;常出差或旅遊者,則可以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特定意外加倍保障的意外險。

三、危險等級較高愈要拉高保障。職業危險等級較高,保險費雖然較貴,但發生意外可能性也較高,更需拉高保障額度。此外,改變職業也要告訴保險公司,以免萬一發生事故,理賠金被打折或是不理賠。

而一般民眾也偶有困惑,到底意外險與壽險有何不同?其實主要有兩大差異。首先,意外險的保險金給付均須符合「外來、突發、非疾病」三大要件,例如走路時突然被汽車擦撞受傷屬意外範疇,若走路時突然心肌梗塞發作則屬於疾病範疇。壽險的保險金給付則無需區分是意外或疾病引起,但仍需以商品保單條款約定為主。

其次,意外險與壽險均有提供失能保障,不過意外險是依據失能嚴重程度(1~11級),按比例理賠,例如:缺兩根手指屬11級失能,給付金額為保險金額的5%;壽險多為提供完全失能給付,相當於意外險的一級失能,但兩者定義與範圍有些差異,實際失能定義需參照商品保單條款。

(本文由新光人壽資深副總經理林漢維提供,記者戴玉翔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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