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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百科/忘記繳保費 寬限期補足

本文共30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齊瑞甄/台北報導

為降低風險所帶來的財務負擔,不少民眾提前部署保單規劃,但保費一繳就要好幾年,難免會忘了繳費,因此保險公司對於保戶未按時繳交續期保費,通常會給予「寬限期間」,不過如果超過寬限期間仍未繳交保費,保單即會進入停效,攸關自身的保障權益不可不知。

以《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 來看,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或由保險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保險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日(不得低於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日(不得低於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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