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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百科/長照險理賠 注意免責期

本文共306字

經濟日報 記者齊瑞甄/台北報導

近年國人對長照保障愈發重視,保險業者提醒,部分長照險的保險契約中會加入「免責期」的限制,也就是被保險人須經專科醫師診斷確定,並經過一段時間後仍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才能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市售的保險商品中,長期照顧保險(簡稱長照險)通常設有「免責期」的限制,即發生理賠條件時,須達到特定天數,保險公司才會啟動理賠,且依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條文規定,「免責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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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張長照險的保單條款為例,本契約所稱「免責期間」是指被保險人經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為長期照顧狀態之日起算,持續達90日之期間,代表此保險商品的免責期為90天。換句話說,民眾經專科醫師診斷確定,並經過一定時間後仍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才能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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