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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避雷針/理專亂賣?退休夫妻花4千萬買保單,費用被扣1千多萬,賠到保單都快沒了(上)

不是每張投資型保單都能發揮投資效用,投資型保單所隱含的危險保費、管理成本,投資人下單前一定要問明再三。 報系資料照
不是每張投資型保單都能發揮投資效用,投資型保單所隱含的危險保費、管理成本,投資人下單前一定要問明再三。 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2097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又有銀行理專亂賣保單給老人,有一對老夫妻,先生82歲、太太75歲,兩人跟銀行買了四張投資型保單,保費繳了4,000萬元,光是費用就被扣了1,245萬元,後來投資嚴重虧損、保單可能失效,兩老才發現問題嚴重!

故事是這樣的,82歲的老鄧跟75歲老伴,退休後,原本都把錢放在荷蘭銀行,七年多前因荷蘭銀行撤離台灣,他們想公股銀行比較安心可靠,就把存款轉到一家公股銀行。

沒多久,這家公股銀行理專主動打電話找上老鄧說,可以幫他們做理財服務,賺比較多的收益,最後幫他們買了四張投資型保單,一張躉繳保費1,000萬元,總共花了4,000萬元。

五年後的某天,理專突然來電說,這四張保單因投資虧損嚴重,加上每個月要扣高額費用、風險很大,再這樣下去保單可能會失效。

老鄧聽了大驚失色,去年2月就帶著老伴一起到銀行了解情況。銀行說明,這七年來,因保單被扣取高額危險保費及帳戶管理行政費等費用等,加上投資虧損,還有保單配息領回也都是由本金支出,導致保單價值嚴重減損。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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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是等到保單繳不出錢,或者發生鉅額虧損時,才發現當初買的保單,跟理專或者業...
很多人都是等到保單繳不出錢,或者發生鉅額虧損時,才發現當初買的保單,跟理專或者業務員講的不一樣。 報系資料庫

保單嚴重虧損 跟理專當初講的不一樣

兩老覺得這怎麼跟當初理專講的完全不一樣,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有這麼高的成本風險,怎麼可能拿畢生積蓄去投資。因不滿意銀行跟保險公司的申訴處理說明,兩人去年5月跟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評議過程,銀行跟保險公司都主張,當初理專推薦保單時,都有依規定做兩人的投資風險屬性評量作業,評估結果風險屬性都是積極型(RR5)客戶。

而且,要保書、重要事項告知書、商品風險揭露告知書、商品特性告知書及商品適格性確認表等,兩人也都有親自簽名,確認已了解並願意承擔投資風險。

還有,老鄧投保時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病史,太太也有糖尿病,因此保險公司核保時有說明,危險保額的保障費用部分,必須加費,分別加收當期保障費用的125%、100%,才能投保,並從保單帳戶價值扣除。

兩人仍決定購買,並在各項要保文件簽名,保險公司認為,老鄧投保時雖然已經超過70歲,但非不識字,有大學畢業學歷,太太也是高職畢業,應有了解所投保的保險商品架構的能力。

老人家購買投資型保單,一定要特別留意危險保費會隨著年齡增加。 報系資料照
老人家購買投資型保單,一定要特別留意危險保費會隨著年齡增加。 報系資料照

評議中心揪出 銀行4大疑點 

但評議中心在評議過程中,仍找出銀行銷售端的四大疑點。

1、老人家填表,有多處不合理,理專、銀行都沒深究?

包括第一,在KYC(認識客戶)方面,從以下跡象可以看出,風險屬性評量表,是否是由兩老在自由意志下自行填答,還是由銀行人員代為勾選後,再交由兩人簽名,不無疑問。

例如兩人做風險屬性評估時,一人70幾歲、一人將近70歲,結果都被評為可以承受最高投資風險的「積極型」,這麼高齡的投資風險屬性為「積極型」,似乎有違一般社會常情。

除此,作答內容也有諸多不合理,例如兩人都勾選「退休」,但年收入及投資資金來源,卻勾選「100萬元以上」及「薪資、租金及其他資本」,這兩項都是最高分的選項,卻沒有勾選分數相對低的「儲蓄所得」及「退休金」。

矛盾之處是,既然是退休了,收入來源勾選「『薪資』、租金及其他資本」,銀行負責評估的人也未跟兩人進一步確認,主要投資的資金來源究竟是什麼?

對於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也未向兩老確認或取得相關證明文件,顯示,銀行後台主管在這項評量表上的核章,也是流於形式。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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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積極型保單,警語的字卻很小

第二,理專招攬時,提供的保險商品廣告文宣中,有關「警語」的文字細小,例如「所有投資皆具投資風險,最大可能損失為本金之全部」的文字,未見明顯、粗黑,或不同的文字或顏色呈現。

尤其這四張投資型保單,都是投資風險等級屬「積極型」(RR5)的人才能購買的商品,對於投資風險相關警語更需嚴謹,才能使消費者有充足資訊,加以判斷是否投保。

因此,銀行未依相關規定,對具有「風險」的金融商品內容,以「顯著之方式表達」予以揭露。

3、銀行有詳細講述,管理費用會到上千萬?

第三,投資型保單中的壽險保障部分,需繳交的保障費用,也就是危險保費部分,會隨著年齡增長愈來愈高,兩人投保時都是高齡者,保障費用更可觀,後續甚至有可能因遭扣除高額危險保費,導致保單價值減少而有保單失效之虞。

躉繳4,000萬元的四張保單,要支付的管理費用及保障費用,合計就高達1,245多萬元,如果理專有詳實解說,兩人是否仍會同意投保,不無疑問。

雖然銀行主張兩人都有在重要事項告知書上簽名,但兩人投保時已高齡,依其智識、理解能力等,可能未必理解所簽署文件上的內容及意義,因此很難以兩人簽名,就認定銀行已履行對商品重要內容、風險等說明義務。

4、理專推薦老人買危險保費過高保單,未落實KYP

第四,金融從業人員必須對推薦的商品必須落實KYP(了解商品),才能將正確金融商品推薦給適合的消費者。

兩人投保的這四張變額萬能壽險的投資型保單,壽險保障部分的保費,是根據「經驗生命表」計算,年紀愈大,要繳交的「危險保費」費率愈高,被保險人生存時間愈長,應繳交的保費就愈多。

如果選擇的投資標的表現不佳,保單價值就會下跌,屆時投資人能拿到的保險理賠也會減少;除此,配息金額可能來自投資本金,導致保單價值減損。這些都是金融從業人員對變額萬能壽險投資型保單,應具有的基本KYP。

銀行理專在銷售時,到底有沒有真正了解商品,落實適合度,把合適的商品賣給合適的對象,也讓人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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