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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銀三起弊案 遭罰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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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華南銀行接連爆發三家分行、三名前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案,顯示內控、主管覆核及誠信文化均有重大缺失,金管會昨(25)日重罰800萬元,並要求全面檢討內控機制、追究總行督導責任。

據調查,三起案件共影響九名客戶、遭挪用462.8萬元。其中積穗、士林分行各一案,台南分行受影響七名客戶、遭挪用457萬元最多,犯案時間更長達八年之久。

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華南銀是在去年8月、9月及12月陸續通報三起客戶發現帳務異常案件,經銀行內部追查後,揭露整起弊案。涉案手法包括盜蓋客戶印章、偽造簽章提領存款、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及竄改國外匯款受款人帳號等。

對此,華南銀表示,發現缺失後已主動通報並配合調查,完成檢討及補救措施,未來將持續強化內控、查核及風險管理機制,保障客戶權益,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金管會指出,華南銀未建立有效的員工異常行為偵測及風險預警機制,存匯、外匯系統控管也有漏洞;此外,主管未落實覆核傳票、交易資料及外匯解款內容,讓第一、二道防線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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