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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頻道/家族企業傳承 不是等分就公平

本文共1216字

經濟日報 黃沛聲(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我在規劃家族企業傳承時,最常聽到企業主這樣說:「我有三個孩子,股權每人三分之一,這樣最公平。」每次聽到這句話,我都會真心建議,不要讓民法上的公平繼承觀念誤導了企業傳承的基本邏輯。

大部分的人從來沒有想過,這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情。法律追求的是形式上的公平,每個人依法取得應有的權利;但企業追求的是治理與制度,是未來發展,它需要有人負責決策,有人承擔責任,需要一個穩定的控制結構。

如果把法律上的齊頭式公平,直接搬進企業傳承,很多時候反而成為家族衝突的起因。原因很簡單,現金可以平均分,1,000萬元分成三分,每個人拿到屬於自己的部分,彼此可以互不影響;房地產也可以出售後分配價金。但是,公司股權不同,股權不只是財產,它同時代表董事會席次、公司經營權和表決權,以及誰有權利能參與決策公司未來的方向。

當父母把股權平均分配給三個孩子,看起來每人都得到三分之一,但真正問題出在被平均分掉的,其實不是財產,而是控制權。三個人都能相互結盟阻止別人涉入公司經營,卻沒有人有足夠力量帶領公司前進。當經營理念不同、人生規劃不同,甚至有人因婚姻、債務或資金需求出售股權時,原本穩定的企業,很快就可能陷入經營權競爭,甚至讓外部勢力介入。

這也是許多家族企業真正的風險。很多人認為長榮集團張榮發董事長身後的家產糾紛,是因為遺囑沒有寫好;但仔細去看,就會發現真正決定結果的,不是遺囑,而是老早之前沒有設計就過戶的股權結構。張董事長最終的遺囑雖然可以指定接班人,卻不能保證既有的股東會支持他;可以表達創辦人的期待,卻不能改變公司法的運作邏輯。

遺囑只是民法的一環,但企業經營屬於公司法,當控制權沒有事先安排,再好的遺囑,也很難對抗現實已經存在的股東會與董事會。

因此,我常提醒企業主,不要把「公平」理解成「平均」。

真正的公平,是讓適合經營的人,有機會經營;讓不參與經營的人,也得到合理照顧。有人接班,就應該搭配穩定的控制權;有人不接班,就該透過其他資產、保險、信託、分紅或不同財產配置規劃給他財務保障。這種公平,不是數學上的平均,卻是真實人生上的合理。

在處理過許多家族傳承案件後,我有個很深的感觸,通常真正會讓兄弟反目的,不是父母沒有平均分配,而是沒有把傳承內容設計好,也沒有把這樣安排的背後邏輯說清楚。父母害怕被認為偏心,最後無腦選擇最簡單的平均分配;但往往也是這個決定,將原本可以合作的兄弟姊妹,推向必須彼此競爭的位置。

企業不是一塊蛋糕,可以直接切成幾等分;企業是一個需要持續做決策的生命體。所以,企業傳承真正要處理的,不是每個人分到多少,而是未來誰能做決定、誰承擔責任,以及公司如何在創辦人離開後,仍然穩定運作。

「家族財產可以均分,但企業控制權不能均分。」因為傳承的本質不是錢的分配,而是控制權的安排。真正成功的傳承,不是讓每個孩子拿到一樣多,而是讓家族不需要為了控制權,再站上法庭。將家族企業的股權傳承規劃做好,讓所有家人適才適所,不需要爭產,是對家人最大的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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