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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場上,說服力不單是花言巧語,而是一種融合心理、歷史智慧與策略布局的綜合藝術。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在《修辭學》中所提出「說服三要素」,其一是Ethos(人格):透過誠信、專業與信譽來建立說服力。其二為Pathos(情感):藉由引起聽眾的情緒共鳴來打動人心。其三則是Logos(邏輯):以嚴謹的論證、數據與事實來證明觀點。
這三者缺一不可,只有當你的專業、情感連結與清晰論證達到平衡,說服力才能發揮最大效用。
一、理解對方,建立信任:成功說服的第一步是理解對方。這不僅限於事實,更要考慮對方的情緒、面子和背後的支持力量。信任是根本,當他人相信你的專業,即使條件看似不合理,也可能接受你的提案。
這與現代影響力大師羅伯特.席爾迪尼在《影響力》一書中提到的「喜好」與「權威」原則不謀而合。人們傾向於接受自己喜歡且信任的人的建議;同時,對於特定領域的權威專家,其觀點更具說服力。因此,建立說服力並非單靠口頭保證,而是透過過往實績、口碑及誠懇態度累積無形資產。
二、巧妙溝通,避免衝突:有時,直接說真話反被視為批評。此時需要轉換方式,整合各方利益,避免被貼上負面標籤。
處理異議時,可善用「討厭一個人就開始說他的好話,壞話當面講,好話到處講」的政治學原則。這能有效改變對方觀感,化解不必要的對立。面對資深或有地位的人,適時以「晚輩」姿態請教,會讓對方從批評者轉變為指導者,進而化解其情緒。
《孫子兵法》在「軍形篇」中強調:「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侍敵之可勝。」這句話同樣適用於商業溝通。真正的說服高手並非急於進攻,而是先穩固自身陣地,並在適當時機,透過「時機」與「內容」的精準選擇來達到目的。例如,在發布資訊時謹慎選擇時機與內容,以避免合作對象「受傷」或「失了面子」。
三、善用人脈與資源:說服不只是口才,更需要資源與人脈連結。多參與關鍵組織、認識不同領域的人,都能帶來潛在的合作機會。
這呼應了哈佛商學院的研究,成功的商業人士通常擁有優質且多元的人脈網絡,這些網絡能帶來更廣泛的知識、更強的創新能力與更多商業機會。這份人脈網絡的核心並非單純的「認識」,而是「價值交換」。在合作中,要確保所有參與者都能獲益,當眾人皆「有錢賺」時,便會「有一堆人幫」。
四、創造價值,讓方案不可替代:提案必須獨一無二,這符合麥可·波特提出的差異化策略,旨在創造不可複製的競爭優勢,而且必須為客戶帶來實質的解決方案,體現了商業中的核心原則——價值主張;解決實際問題、帶來社會效益,是更深層的說服力量,不僅與顧客導向思維一致,更呼應了共享價值(CSV)理論,證明企業成功與社會福祉可以並行不悖。例如,透過技術創新提供更高效、節能的方案,就是一種完美的結合,讓客戶感受到其不可替代的價值。
說服力是一門結合政治智慧、溝通技巧、資源整合與價值創造的藝術。它要求高瞻遠矚,不僅要思考已發生之事,更要預見未來。透過不斷學習與實踐這些原則,方能在複雜的局勢中取得成功。(作者是台灣財富管理交流協會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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