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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看時事/永續管理 落實人權盡職調查

本文共1159字

經濟日報 莊于葶(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公司副總經理)

經貿情勢及地緣政治變化促使全球供應鏈加速解構與重組,中東歐成為全球製造商的投資熱點,台灣企業前進歐盟,能否合乎《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CSDDD)》的規範將成為挑戰。

CSDDD於2024年5月通過,規範在歐盟營運的企業必須對自身與活動鏈進行盡職調查,以識別、評估、預防、減緩及終止對人權和環境的危害,若違規罰鍰最高可達全球淨營業額5%。第一輪適用的企業自2027年開始受到規範,2029年將全面適用至員工人數1,000名以上且全球淨營業額達到4.5億歐元的歐盟企業,以及歐盟淨營業額達到4.5億歐元的非歐盟企業。

歐盟是台灣在全球的第四大貿易夥伴,2023年台灣與歐盟雙邊貿易總額達738億美元。台灣企業在歐洲的策略布局,包含台積電宣布在德國設廠專門生產車用晶片、環旭電子長年在波蘭經營電動車產業、泛亞應用科技擇定在立陶宛設廠生產大型車用電池等,都是歐洲電子製造及汽車供應鏈中的關鍵角色。

電子製造業在永續作為上態度積極,但現行ESG報告書結構難以完整回應CSDDD的要求。CSDDD附件揭示人權及環境清單,評估負面影響的衝擊程度須務實考量涉及人數或影響面積等基本要件,而非僅聚焦管理層對企業營運衝擊的判斷。

盡職調查不僅止於合規,必須輔以完整的管理資料佐證並進行核實分析,以釐清與事實的差距、辨識且防範未來的營運風險,人權不再是廣大永續議題中可有可無的附庸,企業必須將人權盡職調查列為管理重點。

完善的盡職調查應涵蓋以下五步驟:

一、將盡職調查納入公司治理政策與風險管理系統

將盡職調查納入公司政策及風險管理體系中,政策制定與管理循環必須強化議合程序,並尊重與勞工及其代表的意見。

二、衡量所有實際或可能發生的人權和環境負面影響

評估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負面影響,基於嚴重性和可能性排序優先性,且應至少每12個月進行一次評估,以維持有效性。

三、制定減緩補救措施並持續追蹤措施有效性

預防和減緩可能發生的負面影響,終止或最小化已發生的負面影響,提供補救方案,並定期追蹤檢視成效。

四、公開說明企業如何因應實際和潛在的影響

應定期發布公開報告揭露盡職調查政策,以及上述步驟中對於人權及環境所採行之風險管理措施及成果。

五、納入利害關係人有效參與

利害關係人有權取得完整資訊,以確保管理措施的效果及透明度。

歐盟法規向來引導永續管理潮流,永續相關之盡職調查入法則是永續管理重要的分水嶺,未來企業永續管理不僅須滿足永續報告書揭露框架、國際永續評比要求,實施盡職調查也不再只是自願性規範,要在全球供應鏈中搶得關鍵位置,盡早完善人權及環境盡職調查是必然之行動,而務實面對企業營運的潛在風險,並且積極回應並採行管理做為,將是組織推動各類新興永續議題的共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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