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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頻道/新創與行銷

本文共1090字

經濟日報 黃沛聲(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在服務各種發展階段的企業客戶多年之後,發現了一個有趣的事實。已經上軌道的企業,通常會花較多預算在來年的行銷,愈成熟的企業行銷預算愈高,幾乎接近八成,而僅花不到二成的預算在研發。反之,剛起步的新創企業恰好相反,花近乎八成的預算在研發,其餘的才花在行銷。

通常以研發全新產品為主的初創企業,縱使樣品完成、上線,產品尚待打磨,通常還須透過小規模試用,確認用過的使用者體驗都滿意,這時才算完成品(一般稱為Product market fit)、值得上市,並投入預算行銷。原因有二,其一,行銷費用通常很高,若產品尚未準備好,不值得大舉投入,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與其放在行銷,不如盡力讓產品更加完善。其二,產品體驗尚未打磨完成,就貿然大舉行銷,有可能反而累積顧客體驗的負面口碑。

這並不代表新創企業不需要重視行銷,只是因為資源有限,在不同階段應為的任務不同。講到底,新創企業該進行的是創新,當然有時行銷也可以是創新的核心。

舉個案例,近年來ONE BOY、未來實驗室等品牌公司,都是由行銷端進行創新的企業。例如「衝鋒衣」、「冰鋒衣」、「CBD科技速眠衣」等產品規劃,雖然我們不能武斷地說這些企業的產品全然沒有科技上的創新,然而確實未達傳統所理解的硬體「創新」程度。不過,這並不能抹滅它們在行銷上的創新,在產品形象上打磨所創造的大成功。

以「鋒」字系列為名出發,將夾克產品定位得如同科技聖品。又以「CBD科技速眠衣」為例,巧妙的加入「CBD」以影射大麻萃取物的鎮定效果,又加入「飛航模式」、「科技」、「速」等字眼、輔以代言人形象,讓一介外觀似乎只是排汗衣的T-shirt產品,說服消費者能夠接受雙倍的溢價,實屬不易。以衝鋒衣為首,甚至帶出其他各類周邊商品,ONE BOY在短短數年內,在消費者心中便從未曾聽過的白牌,做到站穩外套夾克國內重要品牌地位,這確實是行銷上創新成功的案例。

類似的情形,也發生在未來實驗室等品牌公司上。歸納這類初創企業,由於產品是市場上已存在的產品類別,而品牌尚未具有知名度,便在行銷上主打宣傳產品的科技及功能,將產品包裝成全新商品因而搶占消費者的眼球。

這類「行銷」創新,當然也是創新的一種類型,也就是說,新創企業進行的「創新」,未必需要達成如同火箭科技一般的發明型科技創新、破壞式創新。在原有產品的軌跡上,面對痛點,在科技、產品、營運上的優化式創新,也是創新,也有機會成功。

台灣的技術和研發實力強,無庸置疑,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新創公司的成功最終仍是以企業的經營利益為最終判斷,而經營成功除了「科技」、「產品」上的創新之外,別忘了「行銷」、「商業模式」及「出場策略」毋寧更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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