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410字
ESG永續成為全球關注觀點,企業經營更加關注如何兼顧環境永續、履行社會責任和完善公司治理,經濟日報出版《2022年企業ESG年鑑》,集結專家學者解讀全球ESG發展的新趨勢,並詳盡介紹國內企業落實ESG的最新近況。本版節選其中篇章連載,以饗讀者。
國際間各國氣候治理政策自2020年開始產生全球性迅猛的轉變,近兩年進展之快、影響範圍之鉅,在人類永續發展歷史上前所未見。
氣候治理 快速蛻變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於2015年通過《巴黎協定》(ParisAgreement),各國針對在本世紀末前使溫室氣體人為排放與移除相互平衡達成共識,並響應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2018年發布的特別報告,陸續提出淨零溫室氣體排放之政策規劃,展現挽救人類免於氣候變化帶來毀滅的重要一步,同時宣告工業革命後仰賴化石燃料帶來成長的時代即將步向終結,正式宣告低碳與永續時代的來臨。
此外,為實現聯合國2030議程暨17個永續發展目標(SDGs),聯合國透過《行動十年(Decade of Action)》的國際倡議,呼籲世界各國加快應對全球所有的永續議題(包括水資源工程、清潔能源、產
業創新與基礎設施、永續城市建構工程,以及氣候變遷等多項),並研提有效的解決方案。
能源轉型 備受矚目
2021年11月完成之聯合國COP26氣候變遷締約國會議,雖然在全球數項減碳行動上達成共識,如各國簽署全球甲烷減排承諾、全球碳市場機制定案、停止砍伐森林及30餘國同意零排放車輛宣示等,並通過格拉斯哥氣候協議(Glasgow Climate Pact)。
即便如此,國際間專家普遍認為,仍然無法在20年內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來挽救全球暖化對人類造成危急的影響。
2022年COP27大會提出「共同落實」為共同口號,針對減緩、調適、資金及合作等四大策略設定達成的目標,其中包括各國須依據格拉斯哥氣候盟約提出加嚴國家自訂貢獻、依據已於COP26通過的強化調適全球行動計畫,確認調適行動議程及進程、落實每年1,000億氣候基金的承諾,以及強化已開發國家與發展國間的合作等,而其中尤以損失與損害之氣候賠償及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與能源轉型等議題備受矚目,後續相關決議均將對各國減碳政策造成直接的影響。
COP27經歷兩周的討論,各國終於達成協議,同意為遭遇極端氣候影響的低收入國家設立「損失與損害」氣候基金平台,以補償因富國碳排放而遭受極端氣候影響的小國,著實具有歷史性意義。
但是,協議不僅仍未強硬要求各國逐步淘汰使用「所有化石燃料」,還將「低碳排能源」(如天然氣)與可再生能源並列為「未來能源」,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和國際能源署氣候學家都反對將之視為未來能源,協議顯然未能以積極的行動抑制碳排量、減緩氣候惡化的腳步。
(作者是中華民國無任所大使、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協會理事,四之一)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