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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世界猴子日 人猴和平共存有「五大原則」

本文共833字

聯合報 記者張策/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生態環境多樣,常有野生動物族群出沒。近年因人類活動範圍增加與開發導致棲地破碎化,人與野生動物之間衝突比例逐漸升高。

近期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陸續接獲多起獼猴破壞農作物及闖入民宅案件通報,動保處立即派員前往勘查外,也提供誘捕籠、聲音驅趕器等設備協助民眾妥善處理人猴衝突。動保處提醒民眾,若在戶外遇見野生獼猴,務必確實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不對視、保持適當距離」五大原則。

台灣獼猴屬於一般類野生動物,民眾若獵捕將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9條最高處30萬元罰鍰,動保處也提醒,遇到野生動物危害不可使用捕獸鋏、山豬吊方式捕捉,這些陷阱具傷害性,也是殘忍不人道的方式,可能傷害到人,依據動保法第14-1條規定公告禁止使用這些陷阱,如查獲屬實,最高可處7萬5000元罰鍰。

另農業部已在2022年9月30日公告,將台灣獼猴列為動物保護法之「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動物」,非法飼養可依動保法第26條處最高25萬元罰鍰。

深坑區高姓農民種植番薯多年,屢遭獼猴闖入農地啃食,造成作物減收。他向動保處申請協助,今年9月3日成功透過誘捕籠捕捉1隻獼猴。

高姓農民表示,獼猴侵擾問題長期困擾,但動保處主動協助、提供設備,讓農民感到安心。動保處後續已將該隻獼猴移至合適地點野放,避免持續干擾民眾生活。

另,在石門區有民眾遭通報疑似非法飼養獼猴。動保處前往稽查時發現1隻幼猴被飼養在住處內。民眾供稱,一年前於山上遊玩時撿到小猴,基於同情心帶回照顧,卻未依規定通報專業單位。動保處表示,無論出於救援或飼養目的,自行飼養仍屬違法行為,依法裁罰5萬元並將該獼猴帶回安置。

動保處提醒,民眾在戶外活動時應避免主動接近、挑逗或靠近獼猴,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不對視、保持適當距離」五大原則,以維持適當距離方式,確保彼此安全。

除遵守五大原則外,在戶外進行餐飲、休息或其他活動時,也應加強食物管理。為降低衝突風險發生,務必妥善保管食物、避免外露,勿因好奇而餵食或以食物吸引獼猴接近。

破壞農地的獼猴被誘捕後,被帶去其他區域野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破壞農地的獼猴被誘捕後,被帶去其他區域野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破壞農地的獼猴被誘捕後,動保處人員將牠帶去到其他區域野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破壞農地的獼猴被誘捕後,動保處人員將牠帶去到其他區域野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獼猴出沒應注意原則及要點。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獼猴出沒應注意原則及要點。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查獲的捕獸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查獲的捕獸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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