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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王思慧/花蓮即時報導
花蓮縣今年推動共享自行車,縣府觀光處表示,相關建置計畫已通過花東基金補助並獲國發會核可,目前正等待行政院最終核定,規畫將有1500輛自行車,採固定樁式;花蓮幅員廣大,若能透過共享自行車補強交通接駁,不僅便利縣民,也打造更友善的慢旅行環境。
東部目前僅台東縣有共享自行車,過去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多次建議縣府推動,認為是解決交通壅塞、減少碳排的手段,不只服務遊客,更造福地方鄉親,縣府採納後已著手規畫。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余明勲指出,規畫在全縣建置約1500輛共享自行車,站點將依人口與觀光需求分配,特別在人潮密集區將優先規畫;在蒐集建站地點時會廣納地方意見,希望站點對於大眾來說都很方便,讓縣民與遊客提高使用共享自行車意願。
針對最快什麼時候開始建置,余明勲坦言,目前卡在中央核定函尚未下來,「只要核定函一下來,就能啟動標案」透露上周已主動致電中央單位詢問,希望能盡快通過,以利縣府提前作業、縮短等待期。
余明勲說,目前朝「固定樁式」方向規畫,避免以往無樁單車造成的隨意停放亂象,提高公共空間品質。他認為,只要能真正改善交通、提升使用率,共享自行車未來可成為花蓮觀光與日常交通的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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