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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汽燃費補繳通知單繳納期限將到期 期限為10月31日

本文共356字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即時報導

114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7月開徵期已過,為提醒車主,豐原監理站已於9月底寄送汽燃費補繳單,繳納期限為10月31日。

豐原監理站朱站長豐誠提醒汽機車所有人,可於期限內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監理服務APP」、全國繳費網或下載行動支付(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及悠遊付)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安全又方便。

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民眾也可持補繳通知書至超商、金融機構、郵局等臨櫃繳費,或利用四大便利商店之媒體機輕鬆補單,直接在超商臨櫃繳納即可。

為節省車主時間,豐原監理站歡迎車主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每年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扣款前後有手機簡訊或E-MAIL等通知服務。

114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7月開徵期已過,豐原監理站已於9月底寄送汽燃費補繳單,繳...
114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7月開徵期已過,豐原監理站已於9月底寄送汽燃費補繳單,繳納期限為10月31日。圖/豐原監理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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