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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署將荔枝椿象入菜,遭食藥署警告荔枝椿象非合法可食用原料,最高可依食安法開罰2億,而荔枝椿象到底能不能吃也引發熱議。專家指出,腹部有臭腺,分泌的化學物會對皮膚或眼睛造成傷害,生吃更可能傷及口腔和食道,嚴重甚至可能導致氣管或喉嚨腫脹甚至潰爛;椿象煮熟後原則上就不會有毒性,但對甲殼類過敏,或被蚊蟲叮咬後出現腫痛的民眾就不太適合。
為帶領民眾了解昆蟲生長繁殖快速的特性,林業署嘉義分署日前舉辦「呷蟲王者」課程活動,活動初期規畫和行銷,以荔枝椿象移除後入菜作為發想,但課程前皆依法規調整內容,教導學員改以烹飪蜂蛹為主。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荔枝椿象屬於外來害蟲,食用安全性未經確認,國人也沒有食用的歷史經驗,在相關安全性未經確認前,呼籲民眾避免食用、以維護健康,食安法第15條規定,這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可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
針對荔枝椿象的毒性,台灣大學昆蟲學系名譽教授徐爾烈說,煮熟後應不會影響,但即便沒有毒性,也要考慮是否屬於過敏原,畢竟這並非經常食用的物質,不確定是否會誘發過敏反應,一但引起過敏,半小時就會發作,要謹慎處理,如果出現全身性丘疹、呼吸困難、心跳加快等,要就醫施打抗過敏藥。
徐爾烈指出,荔枝椿象的腹部有臭腺,分泌的化學物可能傷害皮膚或眼睛,進入口腔和食道也可能造成傷害,並可能導致氣管或喉嚨腫脹甚至潰爛,因為黏膜組織會很敏感,對昆蟲敏感,如過去被蚊蟲叮咬後腫痛者,或對甲殼類過敏者,風險就會比較高。
徐爾烈表示,在其他國家,有些人會吃龍蝨、蠍子、蜈蚣等具有毒性的昆蟲,原則上烹煮過後就沒有毒性;對於「荔枝椿象能壯陽」的說法,他認為,食用這種昆蟲應該沒有特殊效果,就像吃蝦子等,屬於蛋白質來源。
針對林業署規範的活動,徐爾烈指出,荔枝椿象屬於農糧害蟲,雖然國外有人吃,但不鼓勵民眾食用,建議透過生態教育,提醒民眾留意荔枝椿象常出現的地點等,但也要尊重其他文化的食用習慣。
食藥署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列舉的「昆蟲及其來源製取之原料」共11種,包含花粉、紅蚯蚓、蜂王乳;蜂王漿、蜂蛹、蜂蜜、蜂膠、蜂膠樹脂、蜂蠟、擬黑多刺蟻、蠶絲蛋白和蠶蛹,但並非正面表列,不代表未列載就不得供原料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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