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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幾年前一個讓人很震驚的案例,有一對夫妻,先生在過世前,將3億元的資產贈與給了他的太太,先生過世後,名下留下了1,567萬元的遺產,太太拋棄繼承,所以繼承人變成了先生的非婚生6歲女兒,但是小女孩繼承了這1,567萬,卻被國稅局追繳高達5,000多萬的遺產稅。
這是因為給太太的3億資產是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的,在遺產稅計算時會被當做「擬制遺產」,計入遺產總額中課稅,但因為太太拋棄繼承,就不是法定繼承人,因此被追繳遺產稅的人就變成了這位6歲小女孩。
1.這個案例不公平的情形,透過訴訟爭取,改變了未來的規則
這位小女孩並沒有忍氣吞聲,他提起行政訴訟後,在113年憲判字第11號中,憲法法庭已經宣判相關的條例違憲,必須在2年內修法,財政部在2025年7月先提出了一個行政原則,未來修法的方向也很明確,你拿到多少擬制贈與、繼承多少遺產,就該繳多少比例的稅。目前的行政原則是,擬制遺產的繼承人與一般遺產的繼承人如果不同,遺產稅會分開課徵,避開這類拿得比較少卻要幫拿得多的人繳稅的情況。
2. 更多修法預告:未來繳稅將變得更彈性
除了前面的比例分攤原則,近期的修法草案預告也朝向更合理、便民的方向調整,像是:
(1) 突然冒出的遺產,報稅時間重算:如果是因為打官司才拿回的財產,會等法院判決確定後,才重新起算遺產稅的申報時間,不會被當成逃漏稅。
(2)「多數決」即可拿遺產繳稅:以前需要全體繼承人同意,未來只要多數人同意,就可以直接拿遺產來繳納遺產稅,解決了少數人卡關的問題,分期繳納的機制也會變得更彈性。
(3) 罰則回歸正常標準:逾期繳納的相關滯納金與罰則,將回歸正常的稅法程序來處理。
3. 在稅務規劃上,一定要用「合法」的方式來節稅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人可能會想透過「假離婚」或是「假贈與真轉手」等方法試圖規避遺產稅或贈與稅,但是稅務機關不是塑膠,現在的電腦系統、查核機制都相當嚴密,一旦被查出是為了逃漏稅而做的虛偽安排,不僅原本的稅金一毛都少不了,還會面臨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嚴重的刑事責任,千萬別因小失大。
及早做好財富與情感的傳承規劃,才能為這個世界帶來更多的溫暖與愛。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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