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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林先生是台中一間不動產開發公司的創辦人,20年前白手起家、親自買下商辦大樓作為總部,事業穩健、租金穩收,是許多人眼中的人生勝利組。隨著年紀漸長,他開始思考傳承。孩子各自發展得不錯,卻對接班興趣缺缺。
剛好有位多年好友看好公司發展,願意出資入股、接手經營。林先生想:「只是轉讓我手上60%的未上市公司股權,又不是在賣房子,應該不用繳房地合一稅吧?」
直到年底正式簽約、會計師準備資料時,卻突然語氣凝重地說:「林董,這筆股權交易,會被視為賣房地,要課房地合一稅喔!」
林董當場一愣:「我又不是賣大樓,怎麼會變成房地合一課稅?」
💥原來!國稅局是這樣看的:
只要從110年7月1日房地合一2.0起,你賣的是「非上市、非上櫃、非興櫃」的公司股權,且同時符合這兩條件👇
1️⃣ 你持有這家公司超過50%股權(包括親屬或關係企業)
📌 注意:是「交易日前1年內任何一天」計算,不是單一時點!
2️⃣ 這家公司資產中,有超過50%是台灣的不動產(如房屋、土地、預售屋、使用權)
👉 林董這間公司,名下就是主要靠商辦收租,兩條件都符合,這筆「看起來是股權交易」的行為,國稅局會**直接視為「賣房子」**來課房地合一稅!
⚠️ 更驚人的是——這些「持股」會一起被計算進去:
配偶和二親等內親屬持有的股份
透過其他公司、法人「間接持有」的股份
🔍 而且公司名下的不動產,不限於105年後取得!
不動產買得久不等於安全,只要符合「房地占比50%+持股過半」,時間點不會保你沒事!
R姐專業提醒:
「你以為你在轉讓股份,國稅局卻認為你在處分不動產!」
很多家族企業、資產型公司,看起來是股權移轉,實際上卻是「包著房地在交易」。
這類情況不僅會被課稅,還容易因為估價認定爭議,引發後續的稅務風險與家族糾紛。
🧭【R姐建議】轉股前,先問自己三件事:
公司資產裡「房地產」佔比多少?有正式估價資料嗎?
近一年內我或我家人是否直接/間接持有公司超過50%?
如果被課房地合一稅,有備妥現金?還是會卡住整個交棒計畫?
💌 不是每筆交易都能避稅,但每一次傳承,都能用心安排!
股權傳承不是單純財務行為,更是一場智慧與情感的交接。
我是 R姐廖嘉紅,陪高資產家庭看清稅務規則,也守住家族的信任與祝福❤️
本文由《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授權轉載,原文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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