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558字
文/林正椈 律師
老王過世後沒立遺囑,留下了幾筆土地和一筆 300 萬的銀行存款。四個成年孩子 A、B、C、D 成為繼承人,依法申報遺產稅後,發現要繳 200 萬的稅金。
但問題來了——四個孩子才剛出社會,哪來這麼多錢繳稅?
這時 A 想到:既然爸爸有留存款,能不能直接從存款裡扣稅?
答案是:可以!但要取得大多數繼承人之同意。
不過遺產不是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一定要每一個人都同意嗎?
1.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繼承人可以申請用「被繼承人存在銀行的存款」來繳遺產稅,但是要過半數繼承人同意,而且他們的應繼分加總也要超過一半。或是繼承的應繼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也行。
2. 如果應繳的遺產稅達30萬元以上,而繼承人真的拿不出足夠的現金,也可以申請用不動產或其他容易變現保管的財產,來抵繳遺產稅,但不動產是以公告價計算,抵繳可能不划算。
3. 在這個案例裡,老王的四個孩子每人應繼分1/4,只要三個人以上同意,就符合規定,可以向國稅局申請用老王的銀行存款繳遺產稅。
繼承時,很多人卡在「有遺產但沒現金」的困境,而為了幫助繼承人能順利處理遺產稅問題,也有相應的法律讓繼承人可以抵繳遺產稅。而在財富傳承實務中,除了留現金,也可以透過保險的方式來預留稅源,讓愛的人不用因為遺產稅而煩惱喔!
本文由《恩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請點此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