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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財政部提醒,去年賣掉適用舊制的中古屋,今年5月報稅記得申報。
📌重要!104年12月31日(含)以前取得的房地適用舊制;105年1月1日後取得適用新制。
售屋所得何時申報?
無論新舊制,過戶前一定要繳土地增值稅!
所有權登記隔天30日內,申報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採分離課稅。
舊制則是土地增值稅和房屋所得稅分2年課稅。土地所得免納,房屋所得適用5%~40%稅率。
非豪宅的舊制賣屋所得,申報3步驟:
步驟1、判斷是否為豪宅?新北每坪破75萬就算豪宅
舊制房屋的以房屋現值為推算標準,而豪宅即使是舊制已成交價為推算標準。豪宅過去僅以總價為標準,現新增單價門檻。
#總價門檻
▪️台北市:總價6,000萬元以上
▪️新北市:總價4,000萬元以上
▪️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總價3,000萬元以上
▪️其他地區:總價2,200萬元以上
# 單價門檻
各縣市豪宅單價標準為台北成交價(不含車位)單坪120萬元以上,新北75萬元以上,桃園、新竹縣市、台中、台南、高雄單坪50萬元以上,其餘縣市單坪35萬元以上,就算是豪宅。
步驟2、檢視成本
如果能夠提出實際交易價格及成本,以「賣價減成本」核實課稅;若無法提出,則按財政部頒訂標準推算。
步驟3、非豪宅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實價登錄前
陳先生表示,時間經過蠻久,購入的買賣契約已經找不到,無法提供當初的實際成交價。
那就按【房屋評定現值 x 各縣市的設算百分比】來計算所得額。
以新北市舊制房屋為例:
• 房屋評定現值300萬 x 設算百分比41% = 123萬
• 綜合所得稅20%,售屋所得稅為24.6萬
實價登錄後:成交價扣除成本×房地比計算所得
購入房地價款為1,000萬,112年以1,800萬出售。
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300萬,土地公告現值500萬。
👉先算出房屋現值佔比
=房屋現值÷(房屋現值+土地現值)=300÷(300+500)=37.5%
👉接著計算總獲利 賣出總價款 1,800萬 - 買進總價款 1,000萬 = 總獲利 800萬,這是房屋+土地的總獲利。
👉因為舊制的土地的獲利免稅,所以要計算房屋獲利 800萬 x 37.5% = 300萬。
👉房屋的獲利(財產交易所得)=800萬 × 37.5%,約300萬
因此陳先生綜合所得總額需增加約300萬的售屋財產所得。以綜所稅20%計算,所得稅為60萬。
陳先生激動的問,還要繳60萬的稅金這麼高呢?
新舊制稅負比較一目了然
陳先生激動地問:聽說舊制的稅較輕,稅金也要60萬?
🔸 新制房地合一稅,了解一下! 800萬售屋所得👉持有超過10年,最低15%稅率也要繳120萬! 持有5年未滿10年,20%稅率要繳160萬!
【R姐貼心解答】 舊制稅金雖60萬,但相比新制房地合一稅還是省了不少!
本文由《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授權轉載,原文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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