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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報稅/網紅報稅所得換算 依入帳日匯率

臉書自2024年啟用營利模式,催生更多個人網紅透過分享生活、美食旅遊、時事評論等內容營利。示意圖。 新華社
臉書自2024年啟用營利模式,催生更多個人網紅透過分享生活、美食旅遊、時事評論等內容營利。示意圖。 新華社

本文共494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臉書(Facebook)自2024年啟用營利模式,催生更多個人網紅透過分享生活、美食旅遊、時事評論等內容營利。財政部賦稅署提醒,這些收入都符合小網紅報稅範圍,需要參考每月入帳時的匯率、收益來源的境內外比例來申報綜所稅。

舉例來說,張小姐(化名)去年10月將臉書個人頁面開啟內容營利後,在10月至12月分別收到100美元、400美元、300美元收益,在今年申報綜所稅時,必須要將這些收益列入執行業務所得。

賦稅署官員提醒,由於每月匯入收益時的匯率不同,應以匯入當日匯率申報。

在境內利潤貢獻度計算上,官員表示,以張小姐為例,她屬於境內網紅、使用境外平台,這時候的境內利潤貢獻度就必須要以境內或境外作為區別。臉書營利模式分為瀏覽來源與收益來源,境內外觀眾比例不盡相同,這時候要以「收益來源」作為境內外區分。

以張小姐10月收益100美元來計算,收益來源中有九成來自境內觀眾(貢獻度100%),屬於我國來源所得為90美元,適用費用率45%,這部分境內所得為49.5美元,再以匯入當日匯率換算。

若營利介面資訊無法完整揭露當月收益來源的境內、外觀眾比率,官員表示,會參考近期境內外比例、內容類型等個案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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