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udn
  • 淺色
  • 登入/註冊

稅稅唸學堂/一塊地媽媽贈與爸爸 兒子再繼承出售 房地合一稅竟達834萬

阿盛主張,爸爸的土地是受贈自媽媽,夫妻一體,應該適用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令,將爸爸的取得日推到媽媽的取得日才對。圖/AI生成
阿盛主張,爸爸的土地是受贈自媽媽,夫妻一體,應該適用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令,將爸爸的取得日推到媽媽的取得日才對。圖/AI生成

本文共1640字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columnist-profile__avatar
經濟日報總經高手斜槓稅稅唸學堂掌門人,擅長以淺顯易懂的筆法,將複雜的稅事、總經條理說分明。
有個媽媽在民國86年取得台南安南區一塊地,107年贈與給爸爸;108年爸爸過世,這塊地由兒子阿盛(化名)繼承取得,111年這塊地賣給建商,售價3,429萬元。阿盛主張適用舊制,但有申報房地合一稅,報400多萬元交易損失。南區國稅局卻核定他賺2,384萬多元,應繳834萬多元房地合一稅。
免費看獨家內容,剩
登入會員

訂閱暢讀所有內容

獨家深度內容

無廣告環境

產業資料庫

早安經濟日報

免費試用 7 日

會員獨享,全站內容隨你讀

獨家深度內容

無廣告環境

產業資料庫

早安經濟日報

會員權益

有限額度觀看獨家付費內容

收藏、追蹤新聞

每日免費電子報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經濟日報總經高手斜槓稅稅唸學堂掌門人,擅長以淺顯易懂的筆法,將複雜的稅事、總經條理說分明。

看更多

猜你喜歡

上一篇
網紅及直播主的收入,如何課稅?
下一篇
稅稅唸學堂/自住房屋認定 畫了嚴格紅線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