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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一家A公司,發現在111年度股東大換血,本來都是個人股東,全換成法人股東。」高雄國稅局官員說,轉由家族的投資公司控股。建宏(化名)是其中的一個個人股東,他將持有的120萬股A公司股票全換成投資公司股票,「換股視同賣出,」被補課基本稅額180萬元,還面臨一倍的裁罰。
這是一個家族企業改變投資架構的案子,本來是家族成員個人持有A公司股票,轉由家族投資公司持有A公司股票,而個人改持有投資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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