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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國稅局查他六年幾無用水、四年未用電 六年自住優惠飛了補稅65萬

水電用度是客觀資料,而且是過去的資料,無法更改,納稅人也難以補救。圖片來源:Freepik.com
水電用度是客觀資料,而且是過去的資料,無法更改,納稅人也難以補救。圖片來源:Freepik.com

本文共1706字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莊先生(化名)在彰化北斗買了一處房地,持有六年四個月後賣出,設籍符合規定,申請六年自住優惠卻遭駁回,被補稅65萬多元。中區國稅局指出,六年幾無用水、四年未用電,「無法認定有連續六年實際居住。」

除了重購退稅查水電表,六年自住優惠也查水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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