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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先生(化名)110年10月先售後購,賣屋、買屋同月完成,拿到90多萬房地合一稅的全額退稅。隔年房子出租,月租2萬多元,他小心翼翼確認房客沒有報稅需求,沒想到房客向內政部申請房租補助,這下子露餡、虧大了,趙先生違反五年內自住房地規定,台北國稅局補徵90多萬房地合一稅。
內政部擴大租金補貼,房客申請補助並不需要房東同意或證明,台北國稅局說,事實上,趙先生不知道房客去申請租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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